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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寿宁县2014~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7: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寿宁县水利局委托,对寿宁县2014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2014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4020150504

4采购人:寿宁县水利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根据闽防办【201420号、闽防办(20143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入围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备查)

  3)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购买标书时间:2015525日起至20156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901902室。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6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6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                E-mail:ndt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501014170012067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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