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寿宁县2014~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寿宁县水利局委托,对寿宁县2014~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2014~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4020150504
4、采购人:寿宁县水利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⑦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⑧根据闽防办【2014】20号、闽防办(2014)3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入围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⑨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备查)
(3)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 E-mail:ndt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501014170012067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