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CJZB2015-23035G)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7: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CJZB2015-23035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医疗设备一批。
具体货物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 2015年5月29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 时00分~18 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请与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96986。
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到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年6月16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分行桂湖支行
帐 号:210320020930000702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湘云 联系电话: 0773-78858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凡、董柳明;联系电话:0773-2133073;传真:0773-2896986。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7882157。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