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美容激光仪(激光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美容激光仪(激光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就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美容激光仪(激光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美容激光仪(激光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15019-JGK-04
四、招标内容:激光脉冲光工作站1台, 预算价:125万元;(国际一线品牌)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2.4.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4.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4.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5年6月17日 09时0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 邹城市凤凰山路1289号
联 系 人:魏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7-5213843 15063799827/1506972357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二路131号
联 系 人:孟婷 杭婷婷
联系电话:0537-5298855 15853780029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