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CAP1400示范工程220kV辅助电源线路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CAP1400示范工程220kV辅助电源线路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CAP1400示范工程220kV辅助电源线路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TXJ-0531-2016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辰、王双玉
项目联系电话:010-584460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宁津街道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B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0631-7766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辰、王双玉010-584460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建设地点:
CAP1400示范工程220kV辅助电源线路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220kV辅助电源线路起于国核示范电站220kV开关站门型构架,止于220kV镆铘站。
2.2建设规模
线路长度等工程量描述供投标单位参考,实际工程量以投标人设计为准。
2.2.1线路部分
新建国核示范电站~镆铘站220kV辅助电源线路,电压等级220kV,线路总长约18.9km,全线单回路架设,包括线路倒接部分工程。导线采用2×JL/LB20A-400/35铝包钢芯铝绞线,双分裂;地线两根均为OPGW光缆。新建线路镆铘站侧继电保护、测控设备,线路继电保护设备须与国核示范侧继电保护设备保持一致。新建线路两侧分别与镆铘站扩建间隔、国核示范220kV开关站相连。
2.2.2变电部分
镆铘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回,扩建自南向北第4个220kV出线间隔。扩建相应间隔设备的继电保护、测控、电能计量等系统设备。扩建间隔采用GIS设备,出线避雷器布置在GIS外部,扩建后电气主接线形式不变。
2.2.3通信部分
随核电厂升压站至镆铘站敷设2根24芯OPGW光缆,通过镆铘站接入威海地区通信网中,光缆线路长度为2×18.9km。
在镆铘站配置2块622Mbit/s光接口板,组织核电厂升压站至镆铘站622M光纤电路,光口按1+1方式配置。
2.2.4其它
镆铘变电站为规划变电站,本工程涉及镆铘变电站扩建的内容届时应根据镆铘变电站的建设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CAP1400示范工程220kV辅助电源线路EPC总承包,应达到国核示范电站220kV系统倒送电成功,最终完成环评验收、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2.2.4.1勘察、办理初设阶段路径协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环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的保管/维护、竣工文件整理及移交、跨越相关设施的许可和措施等EPC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2.2.4.2办理线路走廊工程所需的永久性占地的手续;
2.2.4.3线路走廊工程所需的永久性占地、施工临时用地、还耕、搬(拆)迁、改建、停电、青苗、林木砍伐、植被恢复、线路走廊影响康家营雷达站的协调、施工场地清理/平整/措施、施工用水用电、由本工程造成的其它电力和通信线路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倒接、交叉跨越等)及与工程配套的接口/负荷费(如通讯、电网等)等工作及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补偿、赔偿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2.2.4.4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CAP1400示范工程220kV辅助电源线路EPC总承包,应达到国核示范电站220kV系统倒送电成功,最终完成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2.3.1勘察、办理初设阶段路径协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环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的保管/维护、竣工文件整理及移交、跨越相关设施的许可和措施等EPC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2.3.2办理线路走廊工程所需的永久性占地的手续;
2.3.3线路走廊工程所需的永久性占地、施工临时用地、还耕、搬(拆)迁、改建、停电、青苗、林木砍伐、植被恢复、线路走廊影响康家营雷达站的协调、施工场地清理/平整/措施、施工用水用电、由本工程造成的其它电力和通信线路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交叉跨越等)及与工程配套的接口/负荷费(如通讯、电网等)等工作及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补偿、赔偿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康家营雷达站《关于核电变送出线路对我装备影响事》回函,康家营雷达站提出改造方案费用概算为66万元人民币,此费用金额供赔付报价参考);
2.3. 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的施工进度满足主要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本项目2018年3月必须达到投产送电条件,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以下工期安排仅供参考(但带*者为必须满足项,即必须按此时间节点完成) ;
本工程施工进度主要时间节点:
时间 | 节点 |
2016年11月 | 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准备完成,上报开工报告 |
2016年12月 | 施工开始 |
2017年6月 | 土建施工(基础施工)完成 |
2017年10月 | 设备安装(杆塔组立)完成 |
2018年1月 | 系统调试(放线施工)完成 |
2018年3月 | 投产送电* |
2018年4月 | 竣工结算完成 |
2018年6月 | 档案移交完成 |
2018年7月 | 竣工验收完成* |
带*者为必须满足项,即必须按此时间节点完成。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单独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设计资质必须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必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或施工)工作5年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220kV及以上类似项目不少于4项。且项目执行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并出具书面承诺书;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220kV及以上类似项目不少于3项;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事输变电工程施工工作3年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220kV及以上类似项目不少于3项;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资格受限的行为或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http://gsxt.saic.gov.cn);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证明)。如有(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何一方)则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对评标过程未审查出的不良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如经招标人核查属实,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在签约前如经招标人核查属实,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398号友谊宾馆四楼多功能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