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廉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廉江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二、采购编号:GDZJCG2015-K007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13.50万元。
四、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投标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九、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14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二、开标地点: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三、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9936;传真:0759-3389936;
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89936;
6、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89936;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廉江市国土资源局
2、联系人:曹先生
3、联系人电话:0759-6683856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