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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7: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00- 1504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2.2项目规模: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包括地块编号BS01-03-02,天府路东、同心路北、康庄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2,同心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4-03,同心路南、同福路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地块编号BS01-09-02,同舟路北、同福路南、康庄路东、岗吴路西。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信路以东、豫兴大道以北                                                                                                                                                                            

2.4招标范围:所投标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通风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同时通过消防部门专业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地块编号BS01-03-02范围内的消防工程;

第二标段:地块编号BS01-04-02范围内的消防工程;

第三标段:地块编号BS01-04-03范围内的消防工程;

第四标段:地块编号BS01-09-02范围内的消防工程;

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每个标段5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21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房建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011日以来,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房建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6.2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471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7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同一投标人最多报名本项目的两个标段,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6外省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4.1.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8投标人自201211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11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2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252015529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529,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路39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

联 系 人:刘工 郑工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真:0371-6397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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