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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

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1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故城县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610080013
项目联系人:苗亚斌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采购人:县药品监督所
采购人地址:故城县郑口镇一道街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5329183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预算金额: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1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故城县顺达路西段政务中心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2、具备省级及以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全本);3、投标人必须承诺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及车辆,且在接到任务后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到达用户现场;(提供承诺函)4、具有有效的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HBAT021603057-CG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下列证件(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全本)、计量认证证书(全本)、承诺函(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条)、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行)、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贰套),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注:有意参加投标者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需提供,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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