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及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项目二包段的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SXYCG-2015-067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淅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及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二包段进行二次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及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
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项目
2、项目编号:HNSXYCG-2015-067
3、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1 | 视频会议系统 | 大会议室音响系统 | 1 |
2 | 信息网络设备 | 全彩LED显示屏 | 1 |
3 | 信息网络设备 | 手拉手会议话筒 | 4 |
4 | 扫描仪 | 非接触式高速扫描仪 | 2 |
5 | 摄像设备 | 摄像机配件 | 1 |
6 | 录音设备 | 录音设备配件 | 1 |
7 | 一体式工作站一台 | 1 | |
8 | 高速复印打印机 | 1 | |
9 | 案卷柜 | 自动门 | 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较强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本次采购需具有厂家(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供应商须提供)。
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 11:30分,下午14:30-17: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3、报名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厂家(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377590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1586777 63578999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