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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昊资产管理中心锦山家园项目室外新增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0: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编号:宜政采【2015】5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中昊资产管理中心锦山家园项目室外新增工程己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中昊资产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中昊资产管理中心锦山家园项目室外新增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位置:洛阳中昊资产管理中心生活区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5、工 期: 90 日历天
6、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与2015年 5 月25日至2015年5 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中昊资产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鹏越
电 话:13183075198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09 0379-69965997转809
邮 箱:lyzx7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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