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协调工作指挥部关于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1: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协调工作指挥部委托,就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垃圾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垃圾清运工程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2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规模:本项目垃圾清运量约为8.5万立方米,最终工程量以招标人实测为准;
2.2工作范围: 垃圾清运范围为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指定位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清运工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应为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或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
3.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起至 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发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4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购买文件;
b、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两个月内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若有)、企业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证明;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9:3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会议室(一)。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协调工作指挥部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8797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北中原新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包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6
传真电话:0371-53360709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8室
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原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项目
协调工作指挥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