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玻璃钢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玻璃钢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玻璃钢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5-ZC-08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D-2015-ZC-088
1 招标条件
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玻璃钢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玻璃钢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
2.1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机械化模压全玻璃钢沼气池;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二次转运、装卸、税费、仓储、抽检、售后服务及挖坑、产品安装、投料产气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报名并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通过传真、Email或邮寄方式报名,所提供材料与上述一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5日13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24小时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陆万壹仟元人民币。
5.4 定于2015年6月15日13时整,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5 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6-52350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3194376667 传真:0431-88586708
电子邮箱:xgj5966@163.com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5日 11:19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5日 11:19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1943766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安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江城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0436-5235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1319437666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