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景观照明设施维修保养服务、景观设施维修材料供应商资格项目【包组一重招】)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1: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受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景观照明设施维修保养服务、景观设施维修材料供应商资格项目【包组一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05月25日起至2015年06月01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SGFG03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景观照明设施维修保养服务、景观设施维修材料供应商资格项目【包组一重招】
三、项目需求:
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城市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2) 营业执照副本;
3)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提供投标人的社保证或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6)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 投标人具有城市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六、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及供应商产生办法 :
1、报名时间:2015年05月25日起至2015年06月0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韶关新华支行
账 号:7406 5774 570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DHS15SGFG03021工本费”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5日15 :00(北京时间)(注14 :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6月15日15 :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8
采购联系人: 邝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51-86101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罗小姐
联 系 电 话: 0751-8221111
传 真: 0751-8912231
邮 箱: sghesheng@163.com
十三、采购活动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51-8176550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SGFG03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景观照明设施维修保养服务、景观设施维修材料供应商资格项目【包组一重招】
三、项目需求:
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城市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2) 营业执照副本;
3)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提供投标人的社保证或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6)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 投标人具有城市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六、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及供应商产生办法 :
1、报名时间:2015年05月25日起至2015年06月0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韶关新华支行
账 号:7406 5774 570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DHS15SGFG03021工本费”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5日15 :00(北京时间)(注14 :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06月15日15 :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市委斜对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8
采购联系人: 邝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51-86101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12号东南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罗小姐
联 系 电 话: 0751-8221111
传 真: 0751-8912231
邮 箱: sghesheng@163.com
十三、采购活动监管部门:韶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751-8176550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