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海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资格认定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海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资格认定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5-2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资格认定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5NBHSC022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0)。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设立在宁波的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 2、具有在宁波市行政辖区经营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业务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机动车辆保险”)。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2日17时00分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6月16日 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 年6月16日 14:00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7194482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杨老师 电话:0574-87201283 传真:0574-87258958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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