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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5: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编号:BJLYDMY2015-019

 

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委托,现对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
1.2
、招标人: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1.3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849820
1.4
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1.5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将本项目拆开投标。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营业执照: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
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50525日至201505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3.2
资格审查: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必须标明投标编号)。只有经资初步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05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5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06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日期当天8:309:00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密云县新南路103
采购人联系人:张湘杰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9042660-231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89081768
邮政编码:101500

5、备注: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式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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