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更换中山二路办公楼消防报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的委托,对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更换中山二路办公楼消防报警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050HT050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更换中山二路办公楼消防报警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598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更换中山二路办公楼消防报警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参与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报价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4. 报价人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6月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公示及下载,采购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1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段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袁先生 |
电话: | 020-62791621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177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浩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邓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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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