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HG0194JO,采购表编号:社保(15)010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2. 内容:救灾应急物资;
3. 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下载网址: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提供为无效投标);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6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各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5日14:30~15: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5: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15: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采购人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760-8826781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0-88230151;
传真:0760-88383654;
邮箱:1097651265@qq.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