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珠海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采购项目延期报名公告
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珠海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075)因故延期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5-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珠海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采购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完工期:签订合同之后7个月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市级(含)以上港口协会。其中: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市级(含)以上港口协会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的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约定联合体内部分工及承担的责任。其中联合体主体方须符合第(1)条的要求,即联合体主体方须为具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市级(含)以上港口协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主体方公章,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且投标代表需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
(4)独立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独立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市级(含)以上港口协会。其中: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市级(含)以上港口协会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的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其中联合体主体方须为具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市级(含)以上港口协会,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独立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3日14:30-15:0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15: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港口管理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季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7189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港口管理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