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医疗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医疗设备购置(招标编号:HLZB-2015-05-134)经批准实施。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委托,对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5-05-134)为一个合同标段,主要设备清详见下表,包含以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DR系统 | 套 | 1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台 | 1 |
3 | 监护仪 | 台 | 1 |
4 | 全同步动态心电血压分析系统 | 套 | 1 |
5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台 | 1 |
6 |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 台 | 1 |
7 | 心脏除颤器 | 台 | 1 |
8 | 移动五孔无影灯 | 套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门诊部。
质 保 期:验收合格后质保2年。
三、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已到位)。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供货(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必须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授权书);
(4)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商直接投标的须具有投标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出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时至2015年5月29日17:00时(非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6月15日9:00 时至10:00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二楼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人于2015年6月15日10:00时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二楼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lzb.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
联系人: 王琴 电话:0871-67361689转2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韬萱 电话:0871-67113428 传真:0871-67113413
前台(电话):0871-67113400 前台(传真):0871-67113414
招标文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医疗设备购置(刊印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