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机电信息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方城县机电信息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ZC-G-20150417-018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5页2.2.1分值构成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得分:20分; 技术得分:35分; 商务得分:45分; |
现变更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得分:15分; 技术得分:40分; 商务得分:45分; |
2、原招标文件第15页第三章评分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5%-100%之间(含95%、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8%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最高投标限价×50%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第18页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变更后内容:上述内容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15页2.2.4(1)
2.2.4(1) | 报价得分 (2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1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1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1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有效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5%(不含5%)时,按每再低1%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
现变更为:
2.2.4(1) | 报价得分 (15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4、原招标文件第16页2.2.4(2)技术得分“项目实施方案(3分)”,现变更为“项目实施方案(8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6月 日上午9:00整。
6、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cx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方城县机电信息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49360079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青年路145号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3395760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