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定点服务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2016年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定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6年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管招采[2016]2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选取3家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化妆品检验机构建立食品、化妆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区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化妆品抽检业务。
2、 依据国家食品标准,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检测、性状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测、农药检测、兽药检测、重金属检测、营养指标检测等以及其他种类食品抽检任务(具体品种和批次见招标文件)。
3、食品的检测周期约为15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中标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服务有效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供应商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9、供应商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验能力(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标签标识的检验,同时具备计量认证证书;
10、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监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11、供应商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1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次报名请登录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hnxc.ebidding.net.cn/ebidding,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办理网上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在报名信息填写界面的“附件”一栏,应当以压缩包或word文档的形式上传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内容: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要求上传资料扫描件,单个图片大小不低于300pdi,上传附件单个大小不大于100M。)
3、现场原件审核:
3.1、现场原件审核时间:
3.2、现场原件审核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3.3、现场需核验以下资料的原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计量认证证书、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
③、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④、近三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⑤、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5年度三个月的缴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现场核验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售标,潜在供应商现场原件审核通过后,点击购标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即可直接从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的《在线购标操作手册-供应商》)。
1.潜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网上售标;
4.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下载采购文件时,即视为采购文件己经售出。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采购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服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371-63976562)。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8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上官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采购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