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宁区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弱电配套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2015年长宁区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弱电配套设计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编号:ZC20150040(SCZB20150602)
招标项目名称:2015年长宁区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弱电配套设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长宁区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弱电配套项目设计招标,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各项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业务范围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通信测量])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非上海本地企业须在本市通管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 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5、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
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江苏路500号 21楼2105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会议室,近芙蓉江路(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勘察甲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市有固定服务机构的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需提供),前述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
4、 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李征行
电话:021-62261223
传真:021-62265675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