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编号:FJSJX(Z)2015-003-1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地址 |
合同包一:补充完善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其他货物 | 办公用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诏安县 水利局 | 黄先生13960080308 | 诏安县 |
合同包二:设备安装、调查评价工程监理项目 | 其他货物 | 办公用 | 1批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8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19号御泰大厦29D
5.项目联系人:洪丹丹
电 话:0596—2958769 传 真:0596—2958796
电子信箱:jingxin_87555700@126.com
6.投标人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
(3)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副本可用复印件);
(8)合同包一:①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为2014年2月15日以后过期的,须提供在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ecm.gov.cn)上查询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视为有效的资质);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阅、下载);③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其对应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证明文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阅、下载);
(9)合同包二投标人须具备水工或水文专业或山洪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含)以上的监理咨询公司(福建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明,应符合闽建建【2015】12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作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合同包一预算价为144.8万元,合同包二预算价为5.8万元,采购人的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所投合同包的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不含电子版、不含图纸)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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