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宝丰县刘集至张沟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2+324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宝丰县刘集至张沟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2+32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编号:BFZC2015—BG--032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宝丰县闹店镇境内,本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
(5)项目工期:45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7)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十七条的规定;(2)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须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上述涉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2015年1月、2月、3月)社保缴费证明(须可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查询)。投标单位报名及开标时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到现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6.1报名时间:
6.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6.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6.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6.5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11)安全生产许可证;1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无在建承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3)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1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13733793659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2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