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建设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阳县建设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07 ;
2.2建设地点:宁阳县建设路 ;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是对建设路(华阳大街—兴隆街)原主路面上铺设沥青混凝土,对非机动车道路进行维修并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全长约2500米;;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说明内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24.2723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宁阳县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泰安市本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
3.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2日,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徐杰、张端 0538-56370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538-566656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中兴时代大厦十八楼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王海山
电 话:0538-5058533 15698129277
电子邮件:tajk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