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医学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组2、包组3、包组5、包组6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15D02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医学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组3、包组3、包组5、包组6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15D02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D021
二、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医学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组3、包组3、包组5、包组6第二次采购)
三、项目内容:
包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数量及规格参数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2 | 检验科医疗设备 | 84.3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 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 耳鼻咽喉科医疗设备 | 48.84万元 | ||||
5 | 儿科、康复医学科及皮肤科医疗设备 | 27.72万元 | ||||
6 | 眼科、手术室及急诊科医疗设备 | 123.23万元 | ||||
注:1、本项目各包组的最高限价见上表,最高限价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用,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可以单独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但须对同一包组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某一包组或多个包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总拦标价为284.09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经销代理权的投标人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6、《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长平路57号
招标人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8905246
招标人传真:0754-88258987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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