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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GXZC2015-G2-3590-GLJY)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2 17: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人为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春蕾路以东、洋坡路以北地块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地上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3820.6,地上建筑面积12031.6,地下室1789
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要求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二次装修、大门、围墙、球场、绿化、硬化等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含设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工、彭工,联系电话:0771-5539841、5678542。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人:蒙工    电话:0771-5788224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王府井)名仕阁816
联系人:邓永茂   电话:0771-2082262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0771-5331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招标代理单位: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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