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监狱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监狱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监狱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ML2016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项目联系电话:158808918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泉州监狱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古道街8号(临近南少林寺)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799510、13328970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小许、小程 联系电话:0595-28907583、15880891833、13506902951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谷云晖路温泉精品公寓8楼8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品目:泉州监狱防暑降温物品,数量:1批,规格与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书)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④、具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⑤、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⑥、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云谷云晖路温泉精品公寓8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21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云谷云晖路温泉精品公寓8楼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