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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驻所武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09: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驻所武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驻所武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SZC-XM2016030366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彦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87864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联系方式:88788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彦超 688786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驻所武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SZC-XM201603036660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驻所武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88788008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及用途:

驻所武警指挥系统升级改造           预算控制金额:292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八)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按要求出具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十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询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下午2:30

      询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同时现场踏勘。

十五、投标时间: 2016年4月7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4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十七、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邮政编码:100043

电  话:68878644

传  真:68878644

联 系 人:朱彦超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八)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按要求出具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八角南路7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八角南路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采购中涉及的货物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审批手续。故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3号)文件要求,本项采购“电视机产品、空调、计算机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投标货物应为新公布的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所列产品,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新公布的第十九期)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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