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黄委11处水文测站改建工程巴彦高勒和头道拐水文站测船、高村和孙口水文站趸船及浮舟设计及建造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就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黄委11处水文测站改建工程巴彦高勒和头道拐水文站测船、高村和孙口水文站趸船及浮舟设计及建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第一标段: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黄委11处水文测站改建工程巴彦高勒和头道拐水文站测船设计及建造(招标编号:DHZ2015-SWSBCG-01)
第二标段: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黄委11处水文测站改建工程高村和孙口水文站趸船及浮舟设计及建造(招标编号:DHZ2015-SWSBCG-02)
3、项目建设任务:
第一标段:巴彦高勒站建造12米水文测船,头道拐站建造12米测船和25米趸船各一艘;
第二标段:高村、孙口水文站趸船各1艘及浮舟。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黄委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许可证书(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或具有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三级Ⅱ类及以上资质;
5、具有内河钢质普通机动船和非机动船舶设计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设计人须符合第1、2、3、5、6、7款要求,建造人资质须符合第1、2、3、4、6、7款要求。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一)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
①企业或事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必须指定由船舶建造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中应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有权代表联合体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整个合同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时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提供下述报名材料;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③资质证书;
④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结构证明(须体现出资人情况)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信息或企业章程等;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112号附1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定于2015年6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紫荆山宾馆2号楼3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委托人: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联系人:王志勇
电 话:0371-66023982;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112号附1号
联系人:王勇伟 管惠领
电 话:0371-66020547 0371-66028053
传 真:0371-6602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