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派出所前端及机房建设采购公告(2015-04-011)

作者: 发布于:2015-05-22 14: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派出所前端及机房建设( 项目编号:2015-04-011)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1. 包件1内容为:派出所前端及机房,预算金额为 10329.82万元,分为以下三个部份:第一部分:惠南镇、  老港镇、万祥镇、南汇新城镇、泥城镇。预算金额3514.15万元,其中:派出所及前端部分预算金额2967.67万元、机房建设部分预算金额546.48万元;第二部分:航头镇、新场镇、祝桥镇、宣桥镇、川沙新镇、曹路镇。预算金额3408.05万元,其中:派出所及前端部分预算金额2909.66万元、机房建设部分预算金额498.39万元;第三部分:周浦镇、康桥镇、三林镇、分控机房、分局机房、KVM、应用工作站。预算金额3407.62万元,其中:派出所及前端部分(含应用工作站)预算金额2506.46万元、机房建设部分(含KVM)预算金额901.16万元

本包件由排名前三位的中标制造商负责实施(注:投标保证金:30 万元)

     2. 包件2内容为:应急图像联网通信系统,预算金额为 88.79万元。(注:投标保证金:0.8 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上述各包件相互独立,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包件。

    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详细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取得投标资格;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包件一具有:

    1)《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证书或外省市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证书;

    2)核心设备:高清摄像机、两百万像素手动变焦镜头、标清摄像机、标清枪机镜头、标清一体化云台、UPS主机及蓄电池、精密空调主机、NVR、DVR、拼接屏显示器、模拟视频交换矩阵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包件二具有: 

    1)《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外省市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2)核心设备:接收机、4路TS流解码器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

    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15年05月25日 13:30时至2015年05月2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验证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验证。逾时未参加验证、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验证时间:2015年06月01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

    2.验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验证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包件一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证书或外省市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包件二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外省市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放招标文件

    供应商通过验证或抽签入围后,凭CA证书密码登录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相关采购文件。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发放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曲冰 联系电话:(021)68541903 传 真:(021)58387055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查看原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五角场幼儿园(大学路分部)弱电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下一篇:贵州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体系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