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受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开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2016﹞10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开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项目预算:386.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单位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出表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开标时间止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未按规定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者不得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3万元。
2、资信保证金:30万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5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联系人:
电话 :0371—23856102
联系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6楼西头向北6067房间(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390546407@qq.com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