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关于2016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4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2016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BFZC2016-AG-01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因工作紧急需用,原三个标段合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视频侦查工作室装备(视频侦查员装备、视频快速提取系统、海量视频分析检索系统、模糊图像处理系统)、防火墙、服务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采购视频侦查员装备、视频快速提取系统、海量视频分析检索系统、模糊图像处理、防火墙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采购产品最低三年的质量承诺函;
(5)投标人所投海量视频分析检索系统软件必须与使用单位的现有视频侦查员单兵装备系统软件相兼容,且可实现互联互通。投标人需自备相关设备,评标现场进行兼容性测试,通过测试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10、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10.1报名时间:2016年03月15日至2016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0.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3月18日至2016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0.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10.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10.5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所采购产品专项授权书;(4)所采购产品质量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上午九点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6142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25888
2016年03月14日
1、采购编号:BFZC2016-AG-01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因工作紧急需用,原三个标段合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视频侦查工作室装备(视频侦查员装备、视频快速提取系统、海量视频分析检索系统、模糊图像处理系统)、防火墙、服务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采购视频侦查员装备、视频快速提取系统、海量视频分析检索系统、模糊图像处理、防火墙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采购产品最低三年的质量承诺函;
(5)投标人所投海量视频分析检索系统软件必须与使用单位的现有视频侦查员单兵装备系统软件相兼容,且可实现互联互通。投标人需自备相关设备,评标现场进行兼容性测试,通过测试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10、报名及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10.1报名时间:2016年03月15日至2016年0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0.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3月18日至2016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0.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10.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10.5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所采购产品专项授权书;(4)所采购产品质量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上午九点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6142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25888
201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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