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受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的委托,对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02-1541CITC5GD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货物需求一览表: 子包号 设备名称 用户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1 高频信号发生器 惠州局 2 48万 2 显微镜配件 惠州局 1 19万 3 均质器 汕头局 1 12万 4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汕头局 1 30万 5 实验室(消解罐)超净清洗系统 汕头局 1 14万 6 数字密度计 湛江局 1 19.8万 7 HCL盐酸水解系统 技术中心 1 20万 8 实验室环境温度控制系统 技术中心 1 65万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子包或全部子包进行投标,但应对一个子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五)项的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 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应于2015年5月29日之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盖公章)递交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2单元: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文件(上一年度没有经营活动的须提供情况说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1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7)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5月29日后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收,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代理机构不作延期处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分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2单元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2单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开标: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2单元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702-1541CITC5GD2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许工、刘工、鲍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37680163、37816286 | 电话: | - |
传真: | 020-3781613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自编02单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
邮编: | 51008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岳小川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3768016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西城支行(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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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340257689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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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