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赤元公交化改造及经营权 | 1 | 投标人与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按股份注册成立公交运输企业,按《赤峰至元宝山方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方案》对原有班线车辆退出经营后进行评估出资补偿,由新成立的公交运输企业投入相应的公交车辆进行营运。 | 20,0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此次招标项目确定中标人1名、替补中标人1名。2.本次确定的公交线路经营权使用期限为2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营权期限届满后,招标人或许可部门无条件收回招标公交线路经营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同意与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组成股份制公交企业,同意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参加公交化改造车辆为资本金参股。 (三)同意对公交化改造及成立公交企业投入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元)以上。 (四)具有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能力。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下列资料复印件4份且加盖公章,要求按顺序装订。(一)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含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图片);2.提供同意与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组成股份制公交运输企业承诺书,同意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参加公交化改造车辆为资本金参股承诺书;3.提供同意对赤元公交化改造及成立赤元公交运输企业投入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元)以上的承诺书,并提供相应的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4.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客运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设计),未从事客运经营的不提供;5.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二)投标人为公民的1.提供公民本人身份证;2.提供同意与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组成股份制公交运输企业承诺书,同意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参加公交化改造车辆为资本金参股承诺书;3.提供同意对赤元公交化改造及成立赤元公交运输企业投入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元)以上的承诺书,并提供相应的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4.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客运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设计),未从事客运经营的不提供;5.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地点及截止时间(一)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09时00分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产权交易部(5011室) | 邮政编码: | 024000 | 联 系 人: | 项目组 张丽、报名审核 杨学军 | 联系电话: | 8288825、18647605822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 户 行: | 见招标文件 | 账    号: | 见招标文件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赤峰市运输管理处 | 地    址: | 赤峰市新城区罕山街22号 | 邮政编码: | 024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8288016、18847696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