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贮备收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委托,就“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贮备收发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目的、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贮备收发服务招标(招标编号:HS15188G31-2)。
2、目的:将确定中标供应商,为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提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贮备收发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强制免疫疫苗贮备量及需求量按计划及时向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强制免疫疫苗,确保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贮备库存充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兽用生物制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103302516010005113)。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兽药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1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3/0750-3503825
传真:0750-8202661/0750-3503827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