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运营单位。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0658-1501SZTCF006
三、项目授权主体: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实施机构: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五、采购需求
5.1 建设地点:河源江东新区城东办事处胜利村、和平村。
5.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700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①长岗、麻竹窝片区1.64平方公里的场地平整;②长岗、麻竹窝片区A、B、C、D路的道路、排污排水管网工程、路灯及其它配套设施,其中:A路长约10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30m;B路长约14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40m;C路长约5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25m;D路长约10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30m;③长岗、麻竹窝片区整体园林景观绿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规划图)
5.3 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5.4 合作模式
5.4.1 招标人与中标合作社会资本签订《框架协议》,约定由招标人与中标合作社会资本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招标人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1)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股东须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各自应缴份额实缴完毕,其中:
招标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0%;
中标合作社会资本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肆佰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70%。
(2)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于合作期限届满或经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项目公司经协商一致确定的合作期限提前终止日,无条件向招标人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无偿移交本项目剩余未交付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并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任何担保、债务或第三方追索的情形。
(3)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以下比例分红:
招标人:30%,中标合作社会资本:70%。
经招标人、中标合作社会资本双方协商,项目公司股东会会议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4.2 本项目的投融资
(1)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减去注册资本金的剩余资金全部由中标合作社会资本负责为项目公司筹集,招标人不再出资或筹集。
5.4.3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1)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勘察任务按中标价格委托给中标人的勘察单位,费用由项目公司直接拨付。中标人的勘察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勘察单位按照技术任务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2)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按中标价格分别委托给中标人相应专业的设计单位,费用由项目公司直接拨付。中标人的设计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单位按照技术任务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3)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分别委托给中标人相应专业的施工单位,费用由项目公司直接拨付。中标人的施工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建设,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5.4.4 本项目的运营维护
(1)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
(2)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将建成后的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分期交付给招标人或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机构。运营维护期内,招标人根据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情况于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招标人及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行为进行监管。
(3)合作期限届满或经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招标人、项目公司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期限的,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剩余未交付的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无条件、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6.3 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在河源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本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6.4 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①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园林绿化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5 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市政专业施工任务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在河源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本工程市政专业项目负责人及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6.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联合体牵头人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2014年以来近期内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月报或季报或年报)}。
6.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6.8 申请人应具备中标之后承担本项目的基本能力,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提交1200万元的汇票或银行保函作为投资竞争保证金,投资竞争保证金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申请人持汇票或银行保函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资竞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资竞争保证金在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9 近三年内(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会前到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对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七. 资格预审方法
7.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 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每天9:00~11:30, 14:30~17:00)。
8.2 报名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六楼)。
8.3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会、开标会全过程。
8.4 报名时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9.1 联合体协议原件。
9.2 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月报或季报或年报,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9.3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9.4 勘察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副本的复印件;②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提供2015年2月-4月)社保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9.5 设计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②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提供2015年2月-4月)社保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9.6 施工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承担本项目市政专业施工任务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还需提供《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提供2015年2月-4月)社保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9.7 如有其它联合体成员,则提交下列材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注:1.申请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并骑缝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书时一并提交备查,资格审查预审结束后退回。
十、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后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前送达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开标室(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六楼),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heyuan.gdgpo.com/)、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点击下载。
十三、监管单位: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3638
联系地址: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大楼(河源市东环路公路养护中心侧边)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传 真:0762-3392833
联系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12号怡翠阁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