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重招)采购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国家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J1433G/YD15G02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6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数量 (台套)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二 | 250kN疲劳试验机 | 395万元 | 1 | 是 | 中标之日起国产设备60天内,进口设备90天内 | 用户指定地点 |
氧氮氢分析仪 | 1 | 是 | ||||
四 | 400kN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 273万元 | 1 | 是 | ||
微机控制电子扭转试验机 | 1 | 否 |
注: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以上包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核准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参与以上包组采购的竞标(见上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包组):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独立承担民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投标人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请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款到即发,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6月11日09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GDZJ1433G/YD15G020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22644826 电话:020-38835959
传真:020-626193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邮编:510630 邮编:/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38610188000123567
以上账号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保证金的汇款。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