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GXHLZC-2015-00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灵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设计
1.2项目编号:GXHLZC-2015-005
1.3所属行业:水利
1.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灵山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Ⅰ标段:广西灵山县钦江旧州镇防洪治理工程、灵山县钦江灵城镇三角垌至流屋埠防洪整治工程、灵山县钦江灵城镇流屋埠至李子局防洪整治工程设计;
Ⅱ标段:灵山县钦江灵城镇西环桥至三角垌防洪整治工程、广西灵山县钦江陆屋镇古城桥至东胜坝段防洪整治工程、灵山县陆屋镇木料江防洪整治工程设计;
Ⅲ标段:广西灵山县钦江新圩镇防洪整治工程、广西灵山县钦江灵城镇大潮江桥段防洪整治工程、广西灵山县东环桥至大江桥左岸防洪整治工程设计;
IV标段:广西灵山县大埠江石塘镇防洪整治工程、广西灵山县武利江支流教堂江大碰田桥至花桥段防洪整治工程、灵山县檀圩镇潭浪江防洪整治工程设计。
3.设计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其余部分内容提交时间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
4.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5.投标人资质(资格)
5.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以及水利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业绩要求:无要求。
5.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4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5投标人可就上述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事项
6.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5 月 21 日至2015年 5 月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6.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报名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的在编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申请行贿记录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77-65203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工、闭工 电 话:0771-3185317
联系电话:0777-6428581
招标人: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21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资格) 5.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以及水利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业绩要求:无要求。 5.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4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5投标人可就上述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1853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防洪堤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钦州市灵山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谢工0777-6520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0771-318531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研大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