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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手持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1 13: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手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手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15100D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包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1

1

地名普查GPS手持机

3100台

2

地名普查平板终端

3100台

 

 

 

 

 

设备 1 地名普查GPS手持机:GPS+北斗双星接收;定位精度5米内,满足地名普查坐标要求;处理器不小于1GHz;存储容量4G以上;支持SD扩展卡;锂电池续航时间大于10小时,或采用碱性电池;防尘防水、防震不低于IP65,抗不低于1.0米自由跌落;附带满足地名普查工作数据采集、管理和地图应用要求的软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设备 2 地名普查平板终端:Andriod系统4.3以上;CPU四核1.2G以上,屏幕8英寸或以上;内置GPS定位功能,精度要求20米内;摄像500万像素以上,具备录像、录音功能;内存1G以上,存储容量8G以上;支持无线传输、蓝牙;附带满足地名普查工作数据采集、管理和地图应用要求的软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7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70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通过年检且有效。(原件备查)
  2. 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如有更改或补充等内容,不予以书面通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民政部规划财务司

采购人地址:北河沿大街14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81233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政采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96699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7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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