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南京海关机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南京海关机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南京海关机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时间 | 实施 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金关工程二期南京海关机房改造 | 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项目初验(竣工验收),项目初验后6个月内完成试运行及合同验收。 | 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02 | 金关工程二期南京海关机房消防改造 | 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及项目初验(竣工验收),项目初验后6个月内完成试运行及合同验收。 | 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1包投标人其他条件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应提供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出具UPS电池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出具UPS设备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出具各组精密空调设备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③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两组建筑智能化相关资质之一:
a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④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实地勘察及需求确认签到表。
(2)02包投标人其他条件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应提供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出具灭火装置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出具消防自动报警设备的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承诺。
③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两组消防相关资质之一:
a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
b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承包二级及以上。
④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实地勘察及需求确认签到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首先经过招标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人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05月21日 09:00:00至2015年05月29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6号;
邮政编码:100730;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四位(例D005)及包号(如有)。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十、实地踏勘:本项目01包和02包的投标人均须在 2015 年6月1日下午14点前到需求方场地进行集中考察了解、与需求方就改造需求进行需求确认。完成实地勘察及需求确认的投标人,应在离开前从需求方处领取一张由需求方签字盖章的签到表。中标方应在现场将该签到表填写完备后带回,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必备件。
勘察联系人:王骁025-84422810,15805191076。
投标人参与实地勘察及需求确认的人员必须包含今后的中标方项目经理,且中标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到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没有进行实地勘察及需求确认,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未附签到表的投标人将没有参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