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继续采购公告
接太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通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太康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继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项目资质要求变化,现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重新参加报名。
一、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
1、采购编号:周交政[2015]219号
2、项目名称:太康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
3、预算控制金额:12000000元(其中:1标段6000000元;2标段:6000000元)
二、项目内容:火腿肠:执行GB/T20712-2006特级标准,为清真牛肉特级风味肠,每支净含量53-55克,控制价为2元/支。(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火腿肠生产企业须是大型企业,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或该企业直接授权的一级代理经销商,产品需是特级、清真(获得伊斯兰教协会清真食品证书)、牛肉火腿肠(并提供相关证明),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
3、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仓储、配运、加温保鲜、检验、售后、培训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履行合同能力。
4、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告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5、本项目不接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报名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企业最多可参投两个标段,但只准中一个标段。
7、因政策变动,部分学校由课间加餐改为学校食堂供餐,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业主对标段人数的调整。
8、若中标,中标企业或代理商须在太康县设立公司。
9、参加本项目的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中一个生产商(一个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家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也只允许接受一个生产商(一个品牌)的授权,若在开标过程中出现一个生产商(一个品牌)出具多个授权或重复授权,均按无效标处理。
10、投标人之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中标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中标价格含食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税收、检验、宣传、培训等相关费用。
12、留样要求:每次配送到我县的营养餐食品必须免费向乡(镇)中心学校、中学、中心小学每天留样1份,提供留样设备,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必须保证每周配送一次;中标供货企业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供货食品的及时、供货食品运输安全。
四、报名事项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房间。
七、联系电话
本项目负责人:张先生电话:0394-8106952
采购方联系人:任先生电话:13803941784
八、监督部门:太康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