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保障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0 15: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保障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保障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XHTC-FW-2015-143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

联系方式:李警官 010-68399073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阅兵、世锦赛交通设施项目监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1.3万元。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须提供在京有固定办公场所、京牌机动车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具有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监理经历;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交通部颁发的市政/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在京有固定办公场所、京牌机动车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05 20日至2015 06 05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 2015 06 09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5 06 09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11、投标开标及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珊珊(5925)、刘佳(分机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0520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东莞市中堂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中堂镇2015年重点河涌整治设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5年河道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