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涧口乡砚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涧口乡砚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水利局。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DHLN(2016)08号
项目名称:洛宁县涧口乡砚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概况:涧口乡砚凹小流域位于洛宁县城东南方向约11km处,工程项目为新建淤地坝一座,生态治理3.5km2。
建设地点: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工期: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计生委四楼)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购
领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17 日10时00 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路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8037955509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6261339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