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劳动保护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的委托,对其劳动保护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劳动保护物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LTZB2016G-05
2.3采购内容:劳保毛巾、透明皂、劳保手套、口罩。
2.4采购资金:56.7460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5供 货 期:在合同签订之日,按月采购。(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提供的证书企业名称一致。
3.4.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4.1投标人可于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01日的9:00—11:3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亚泰大街6789号16楼16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各标段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日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地 址:皓月大路5557号
联 系 人:李彦祥
电 话:0431-87927518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地产808室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431-886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