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二手房买卖房地产市场价格估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委托,对崇明县二手房买卖房地产市场价格估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一级资质;
4、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8名,专职从事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至少2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报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1月份或2015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
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JZCG(F)2015123
采购编号:2015-10205
采购内容与范围:崇明县二手房买卖房地产市场价格估价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项目名称:崇明县二手房买卖房地产市场价格估价服务竞争性磋商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4、提供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至少8名,专职从事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有二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至少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1月份或2015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响应的企业于2015年5月22-27日(工作日)9:00-11:00;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或于2015年5月28 日上午10:00-11:00;14:0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01室(交易大厅)报名并领取文件,文件300元/本。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69615049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59624394
采购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
地址:城桥镇人民路60号
联系人:徐建新
联系电话:69613645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