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丰县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
1.2采购编号:BFZC2015-BG-03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项目区;建设内容为宝丰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展厅一层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应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提供自
3.6外地企业须持有河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进平或进宝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3.7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结束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开标时拟派需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明到达开标现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4.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4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5-6393777
地 址:平顶山市宝丰县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0375—2565678 13526703667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