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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9 16: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39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嵩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26号。

二、招标项目:嵩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为嵩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102.9万元,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原子荧光光度计、氮吹仪、定氮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共计4台(套),预算资金355800元。第二标段:气相色谱仪、通风柜、循环冷却系统、空调、冰箱、冰柜,共计22台(套),预算资金307200元。第三标段:高效液相色谱仪、农残速测仪、超纯水系统及18项小型(件)仪器设备,共计38台(套),预算资金366216元。投标人可以报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519日至2015526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616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联系电话:赵先生   13693832668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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