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所需办案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所需办案装备采购项目已经“镇财采购GK043、044、045、046、04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符合招标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镇交采【2015】GKZB-015
一、项目名称:镇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所需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中国共产党镇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采购传真机、电脑、专用录音、照相设备等一批;
(采购清单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2、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 保 期:3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者经营资质;有过销售同类产品的类似项目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警用装备销售许可证》;
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五、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30时。
2、报名方法: 拟投标企业先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 然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中心查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警用装备销售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镇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949357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7—65659333
招 标 人: 中国共产党镇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日 期: 2015年5月19日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