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 HCA(4)2015116GNN】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HCA(4)2015116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地址:衡阳西路35号
联系方式:吴瑾瑜0771-3829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圣凤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17日 08:00 至 2016年02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就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 HCA(4)2015116GNN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预算价:150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科技法庭主系统 |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6 | 台 |
2 | 球形摄像机 | 6 | 台 |
3 | 高清枪型数字摄像机 | 18 | 台 |
4 | 书记员软件 | 6 | 套 |
5 | 摄像机电源 | 24 | 台 |
6 | 实物展台 | 6 | 台 |
7 | 6 | 台 | |
8 | 机柜 | 6 | 台 |
二、显示系统 | |||
1 | 液晶显示器 | 42 | 台 |
2 | 显示器支架 | 42 | 套 |
3 | 高清彩电 | 12 | 台 |
4 | 电视壁装旋转支架 | 12 | 套 |
三、扩声系统 | |||
1 | 会议麦克风 | 支 | 48 |
2 | 电容式立杆式话筒 | 支 | 6 |
3 | 功放机 | 只 | 6 |
4 | 全频音箱 | 台 | 12 |
5 | 时序电源 | 台 | 6 |
6 | 扩声系统配件 | 台 | 6 |
四、辅材 | |||
1 | 安装辅材 | 批 | 6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2月17日至2016年 2月23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购买。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5000元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并至中心财务室(201室)换取收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9 日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9日 9时00分, 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十一、业务咨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吴瑾瑜;地址:衡阳西路35号;
联系电话:0771-38296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黄圣凤;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电话:0771-2851243,传真电话:0771-2846035;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130321。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2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