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基础设施二期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曹妃甸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唐曹政字[2016]1号文件批复通过。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唐山曹妃甸区。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共五个标段。
一标段为化学产业园区路桥、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09443万元;
二标段为化学产业园区二期东扩造地—隔堤(四条隔堤)项目,总投资64800万元;
三标段为装备、港口、临港、中日韩四园区道路、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46938万元;
四标段为中小企业园区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96054万元;
五标段为区直部门项目(住建局、曹发展、城投)道路、绿化、亮化、污水沟改造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12493万元。
2.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以上所有工程开工准备、施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能力。
3.2第一、三、四、五标段投标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 ;
第二标段投标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第一标段投标人要求近五年内(
第二标段投标人要求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隔堤或防波堤工程监理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三、四、五标段投标人要求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曹妃甸区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监理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至 2016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E.业绩合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8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3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郑旭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层
电 话:0315-8820523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系人:张宝旺
电 话:0315-3203959
日期:2016年2月16日